诊断标准
梅毒诊断必须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诊断。
病史 要重视本人及配偶的婚外性接触史、婚姻史、妊娠史、生育史、胎传梅毒应了解生母梅毒史。
临床表现 应注意自感染到发病的时间,患者皮肤粘膜、骨骼、眼、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等表现,必要时与其他各专科配合检查。
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直接发现梅毒螺旋体有确诊价值,但阴性时不能排除。梅毒血清学试验包括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和螺旋体抗原试验应为阳性,如感染不足2~3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
具有病史和临床表现者为疑似病例,还应具备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血清学检查任何一项为阳性可确诊。少数三期梅毒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可阴性。诊断神经梅毒应该有脑脊液检查异常包括VDRL试验阳性。
治疗原则
梅毒确诊后必须遵循治疗早、剂量足、疗程规则和疗后充分随访的原则。传染源和性伴接受诊断和治疗,疗前和治疗期间禁止性交。
特异治疗 早期梅毒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每周1次,2~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0万u肌注,每日1次、共10~15天。晚期梅毒用上法作二个疗程治疗,中间可间隔2周。心血管梅毒和妊娠梅毒应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治疗的方案,后者应在孕初3个月和孕末3个月时各治一个疗程;神经梅毒要用水剂青霉素G每天2400万u静脉点滴, 分次给药,共3周。胎传梅毒应用水剂青霉素每日每公斤10~15万u,静滴共10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日每公斤5万u肌注,共10~14天。有合并HIV感染的梅毒患者和神经梅毒患者更强调需使用青霉素治疗,如青霉素过敏,应作青霉素脱敏后再治疗,另外,对这些患者作脑脊液检查和随访是十分重要的。梅毒治疗时需预防吉海氏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