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茅箭区二堰街办郑家沟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孙君山开具处方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十卫医罚〔2024〕50号 | |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茅箭区二堰街办郑家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茅箭区二堰街办郑家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2420302MJH505076U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孙君山 |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26日检查该机构时发现,4名患者的处方笺医师签名均为孙某,无其他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医师孙某提供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茅箭区二堰街办郑家沟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范围为内科、全科医学专业。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人民币壹万圆(10000.00元)整的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