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性疾病预防控制科

来源: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7-06-13     |     [      ]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等生活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评价和处置。 

  2、负责公共场所物理、化学、生物等健康危害因素的现场监测,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性中毒事件、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负责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等服务工作; 

  5、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联系方式 

  公害性疾病预防控制科:0719-8673919